日前,廣州市政府召開廣州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新聞發布會據廣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副支隊長黃介紹,今年上半年,電動自行車火災占全市火災總數的近兩成,其中約一半的火災發生在充電過程中接下來,廣州市各相關部門將繼續按照各自職責對電動自行車違法停放和充電管理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查處
黃廣州市消防支隊副支隊長
據黃介紹,今年上半年共發生火災1212起,死亡4人其中,電動自行車火災232起,占火災總數的19.8%,2人死亡,占火災死亡人數的50%據統計,74%的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在居民樓,80%以上的火災是由于電池發熱失控引起的根據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調查,約50%的火災發生在充電過程中,電動自行車電池失控引發的火災是主要的災害原因
電動自行車用鋰電池的理化性質是活潑的可以說每個電池都是一個小型化工廠溫濕度等客觀環境變化,充電行為不規律,運動時震動強烈等因素會導致電池短路,導致劇烈燃燒甚至爆炸飛濺的火花很容易點燃周圍的可燃物黃說,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廣州有400多萬輛電動自行車,品牌眾多,電池不兼容近50%安裝的電池已超過三年保修期,部分經營者安全意識淡薄,產品質量主體責任不落實,銷售三無產品,劣質電池,充電器牟利,大大增加了安全風險,而使用電動車的群眾并沒有意識到這種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廣州的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建設還有差距資料顯示,目前,全市集中充電場所不到1萬個按照充電行業一個充電場所20個插座,一個充電插座服務5輛電動自行車的標準,全市集中充電場所缺口多達3萬個
黃表示,接下來,根據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市政府各職能部門將通過加大電動自行車標準化和許可力度,加強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加快電動自行車集中充換電設施建設,加大聯合執法力度,排查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和充電管理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宣傳教育等方式,繼續開展專項整治。
黃提醒廣大市民,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是違法行為根據今年7月1日新修訂的《廣東省實施lt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第四十九條明確規定,在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物樓梯間或者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室內場所停放電動自行車,摩托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摩托車及其電池充電,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違規收費造成火災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可以以失火罪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